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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意思是说这个人他不跟你玩什么诡计,他是那种总是投快速直球,气魄十足地跟打者对决的投手。没有什么花招,也不怕打者先知道、先准备了他要投直球,他的球又快又重,有本事你就打。像诺兰·莱恩(Nolan Ryan)或罗杰·克莱门斯(Roger Clemens)那样的投手。他们敢投快速球(high fastball),就是不怕你打,不闪躲,也就不是那种“沉球”,总是把球路尽量压低的投法。他们不怕你打,有本事就把球打出墙外去吧。而且他们敢投内角快速球(high fastball inside),那是靠近打者、稍微失投会砸到打者头部的球,他们的态度就是:要打我的球,你们也得够带种,不会被这种内角快速球给吓坏,不闪不躲。海明威用这种方式称赞莫泊桑。
指叉球是什么?那是“split-finger fastball”,又称“forkball”,即把棒球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,然后用和投直球一样的动作投出去。这种球投出去后,在空中飞行时是不会旋转的,如果控制得好,就可以让球在本垒板上空刚好耗尽动能,突然下坠。美国棒球大联盟历史上,最杰出的指叉球投手,首推从日本跑去闯天下的野茂英雄。野茂英雄刚到美国时,他的指叉球引来了对手和记者的一种夸张却传神的形容,说他的球会在打者面前,“突然从二楼掉下来”。当时多少大联盟的强打者,都在和野茂英雄对决时,留下了尴尬的影像记录——他们像模像样地准备好,猛力将棒子挥出,结果,不只是棒子没打到球,而且球从棒子底下几十厘米处通过。这就是指叉球的厉害之处。
莉莉安·罗斯曾在和海明威的通信中,请他开一张小说的“必读书单”。海明威真的给了一份书单,书单上当然有莫泊桑的短篇小说。然后列了司汤达的《红与黑》,接下来是福楼拜的《包法利夫人》、普鲁斯特的《追忆逝水年华》、托马斯·曼的《魔山》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《卡拉马佐夫兄弟》、托尔斯泰的《战争与和平》和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,以及霍桑、梅尔维尔、马克·吐温和亨利·詹姆斯四位美国小说家的作品。书单上我们可能比较陌生的,是斯蒂芬·克莱恩(Stephen Crane)的《红色英勇勋章》(The Red Badge of Courage),这本书写的是战争,是海明威自己也很熟悉的第一次世界大战,出现在书单上也就不令人意外了。